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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精進校務經營獎學金 (C 類)」申請相關須知

發佈日期 : 2026-10-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10-20
一、 申請對象與資格 本獎學金針對符合下列條件之在學學生辦理:
(一)學業表現:114學年度學業成績須於班級排名前50%以內。
(二)操行表現:114學年度操行成績平均須達80分以上,且未受申誡或警告(含)以上處分者。
(三)身分條件:須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原住民學生及因美國關稅影響致非自願性失業、無薪假或因公司倒閉導致經濟困頓者。
二、 獎勵額度與發給期程
(一)錄取名額:視教育部補助經費額度內。
(二)每月金額:符合 C 類資格者,每月發給 8,000 元。
(三)發給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共12個月(11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僅發給至116年6月30日止,共11個月)。
三、 申請時間與方式
(一)申請時間:115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止。
(二)辦理程序:
1.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及原住民者:由學務處課指組主動依註冊組成績篩選,經審查會議審議通過。(無需主動申請)
2. 因美國關稅影響致生活變故者:須主動申請並備妥佐證資料送交八甲校區課外活動指導組彙辦。
四、相關申請資訊請參閱附件檔或至本校課指組/獎助學金措施網頁查詢。
課指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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