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軍退輔會辦理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25-09-1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7
公告分類 :
獎助學金 + 減免、就貸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9日臺教高通字第1140093271號函,其說明二「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簡稱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及各類學雜費減免(如低收中低收、身障、原住民等),皆訂有學生已獲政府其他相關學雜費減免、補助或與補助學雜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重複請領。
二、依據教育部彙報作業系統114年9月15日公告以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研擬之「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給辦法」草案(以下稱該辦法)及補助數額表,尚待行政院審閱同意,爰該辦法延後實施。
二、依據教育部彙報作業系統114年9月15日公告以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稱退輔會)研擬之「國軍退除役官兵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發給辦法」草案(以下稱該辦法)及補助數額表,尚待行政院審閱同意,爰該辦法延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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