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logo

Top

國立聯合大學107學年度社團優秀畢業生遴選審查作業辦法

發佈日期 : 2019-04-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4-26 公告分類 : 社團公告,校園活動

一、 目的:為遴選表揚在校期間熱心社團活動,並對社團有貢獻之畢業生,具有優良事蹟且足為表揚者,特定訂本要點。
二、 申請對象:107學年度本校社團畢業學生。
三、 遴選獎項、推薦資格及名額:
(一)社團服務獎:各社團至多推薦三名,並符合下列資格。
1.參與該社團經歷滿兩年。
2.參與該社團活動認真負責、任勞任怨之社員。
3.在校期間無記大過以上之處分者。
獲獎人數為全體總推薦人數之30%
(二)社團菁英獎:各社團至多推薦兩名曾擔任社團幹部並表現優異者,並符合下列資格。
1.參與該社團經歷滿三年。
2.曾任該社團幹部滿一年,並為社團盡心盡力。
3.在校期間無記大過以上之處分者。
獲獎人數為全體總推薦人數之10%
(三)社團特殊貢獻獎:由課外活動指導組擇優在校期間內對社團及課外活動有優良事蹟,並具特殊貢獻之學生。
四、 推薦申請方式:由各社團經社團相關會議討論推薦人選,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網頁公告處下載表格,將申請資料送交至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黎冠宣先生。
五、 申請時間:自108年4月25日至108年5月08日17:00止。
六、 獲獎名單公告:108年5月中旬前公告社團服務獎、社團菁英獎之獲獎名單,社團特殊貢獻獎將於典禮當日宣布;請獲獎同學著正式服裝於社團送舊暨交接晚會當日出席表揚活動。
七、 遴選程序:由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業務承辦人員,及二名社團輔導委員學生代表,共計五人組成遴選委員會,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擔任召集人。
八、 附則
(一)下列情形任一者,該社團不具推薦資格。
1.目前尚屬輔導期之社團。
2.任內停社或倒社者。
(二)若提案社團所提供資料不實且刻意隱瞞,經查證屬實則取消獲獎資格,明年度該社團暫停提名推薦之資格。
(三)受獎者及其所屬社團必須一同參與出席本社團送舊暨交接晚會表揚活動,受獎者如未出席將取消獲獎資格,並且其所屬社團將失去下一屆參與遴選之資格。
(四) 如受獎者無法出席表揚活動請在5/22(一)中午12:00以前,向課外活動指導組告知原由。
(五)出席社團送舊暨交接晚會可向課外活動指導組申報社團時數、提出社團活動申請,並且活動餐費1人可申請最高上限80元,總申請餐費金額最高上限1000元之社團補助。
(六)遴選委員會擁有最終修訂及解釋之權利,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